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,所以就算在交易中遇到什么问题,双方一般也会选择私下和解。但也有一些人仗着别人不敢报警,总想要动点歪脑筋,最终却只能害人害己。

男子嫖娼反向卖淫女要钱
北京海淀区发生过这样一个奇葩案例,单身男子张某经常出没于各种烟街柳巷,一天他在网络上结识了卖淫女胡小姐。张某见胡小姐长得漂亮便决定跟她做一单生意,于是两人定好时间、地点和价钱后进行卖淫嫖娼交易。

交易当天张某早早来到了约定的酒店套房,随后胡小姐也是准点到达。按照规矩要先给钱后交易,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避免嫖客翻脸不认人。张某自然懂得这些道理,于是他很痛快就将3000元嫖资支付给了胡小姐。见到钱已经到手胡小姐就与张某完成了交易。

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卖淫嫖娼案件,但张某却在完事之后动起了歪心思。张某整天游手好闲,手里根本没有几个钱,3000块对他来说并不是小数目。如今交易已经完成,张某便玩起了“提上裤子不认人”的把戏。

张某威胁胡小姐说,要么把3000块嫖资还回来,要么他就要报警举报张小姐是卖淫女。听到张某的话胡小姐也是愣了半天,自己千防万防,愣是没料到张某会做出这样荒唐的事情来。胡小姐对张某说,如果报警他这个嫖客也跑不了,但没想到张某表示自己并不在乎,大不了进去关几天。
胡小姐无法判断张某说得话是真是假,她可不想为了3000块钱就把自己送进警局,于是只好自认倒霉答应了张某的要求,将3000块嫖资全部还给了张某。张某见胡小姐已经被自己唬住,临走之前还要走了胡小姐佩戴的手表,胡小姐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故技重施却失败
有了一次成功经验之后,张某开始佩服起自己的“聪明才智”,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想要故技重施,于是又约到了一名卖淫女马小姐。

与之前唬诈胡小姐一样,张某先是痛痛快快的支付了嫖资,等到完事之后就立刻翻脸,威胁马小姐要么给钱要么报警。张某上一次不仅要回了3000块嫖资,还从胡小姐手里顺走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,贪婪过头的他故技重施,竟然向马小姐额外要了400块钱的“辛苦费”。
张某的行为彻底惹怒了马小姐,这个人不仅不给钱,竟然还想从自己手里赚钱?马小姐一气之下找家人帮忙报了警,这次轮到张某慌了,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带到了警局。那么张某的行为该如何判罚呢?

张某参与卖淫嫖娼的事实已经证据确凿,按照《治安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可以行政拘留10-15天,并罚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但是张某的事情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,因为他不仅“白嫖”胡小姐和马小姐,还拿了她们的钱财,显然要比卖淫嫖娼严重多了。
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是,张某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且罚款10000元。

敲诈勒索是犯罪行为,情节非常的严重,主要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威胁、恐吓等手段抢占他人钱财。案例中张某的行为显然是符合这一罪名的,他用报警为威胁手段,将胡小姐的手表占为己有,还想要勒索马小姐,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。最终张某两次的嫖资被全部没收,因为卖淫嫖娼的嫖资也是非法所得。张小姐和马小姐参与卖淫嫖娼违法行为,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。对于张某的做法很多人都表示,大人干不出这事来。

“嫖客”变罪犯获刑5年
在参与卖淫嫖娼时,卖淫者与嫖客出现矛盾的事情并不少见。2022年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嫖娼者被判刑5年的严重案件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彭某是一个20多岁,年轻力壮的小伙子,2020年9月份他从网上结识了卖淫女吴某,两人约好时间地点进行交易。
交易当天彭某与吴某在出租房碰头,彭某因为手头紧张并没有带钱来,于是提出了事后给钱的请求,但这个请求被吴某果断拒绝。见到吴某不给自己面子,彭某一时热血上头,强行控制住吴某并与之发生了两次关系。

事情发生之后彭某并不知足,他语言辱骂威胁吴某,要求吴某将身上的钱全都交出来。吴某不敢反抗,于是将手机中5300多块钱全都转给了彭某,彭某这才满意的离开。彭某走后吴某果断报警,毕竟自己已经受到了人身伤害,说不定这次不报警以后彭某会彻底缠上自己。

很快彭某就被捉拿归案,吴某也说出了当时的情况。两人在事发之前定了价钱,彭某也同意了这个价钱,但自己前去赴约后彭某却想要“白嫖”,他说他根本就没带钱,可以以后再给。吴某觉得彭某明显是不想给钱,于是果断拒绝了他。没想到彭某这时突然恼羞成怒,用手勒住了自己的脖子,并强迫自己与之发生关系。

到这里事情还不算完,彭某一不做二不休,打起了吴某钱包的主意,最终用暴力将吴某身上的5398块钱全部要走。面对确凿的证据,彭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那么他最终面临的将会是怎样的处罚呢?
最终彭某因强奸罪、抢劫罪数罪并罚,共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如果彭某在吴某拒绝进行交易时及时停手,那么可能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,但他却使用暴力强行与吴某发生关系,因此涉嫌强奸罪。根据法律规定,强奸罪可以判处3年以上,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彭某事后使用暴力抢了吴某的钱, 涉嫌抢劫罪。抢劫罪是指通过暴力、胁迫等手段强行抢走他人财物,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卖淫嫖娼本就违法,在交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“节外生枝”变成严重的犯罪行为。因此一定要洁身自好,做一个有高级趣味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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